泸州发展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川泸天化锦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数智新材料项目场平工程标段,现依据工作安排,由泸州发展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邀标比选的方式选择该项目成本控制牵头人。
一、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四川泸天化锦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数智新材料项目场平工程标段
2.建设地址:纳溪区经济开发区(纳溪火车站旁)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时间:☑四川泸天化锦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数智新材料项目场平工程标段项目管理全过程(该项目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本次成本控制牵头人竞争性比选
比选包括:所涉及的全部场平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业主正式合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业主要求为准。
6.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有需求的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考核方式和结算依据
1.考核方式:采用全成本核算,控制项目成本达到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2.工程费用结算依据
依据公司与该项目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关内容进行结算,最终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部门最终审计认定的结果为结算依据,控制项目成本达到绩效目标后作为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结算费用。
三、项目绩效考核目标
1.中选人按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版)及现行配套文件组价取费,在公司统一管理下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控制项目成本不高于目标成本价,
目标成本价=【比选人与业主就标的工程结算价格(含增值税)× %(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中的成本控制率)-前期费用-本标的项目因比选申请人产生的费用-比选人与发包人就标的工程结算价格中的增值税及附加+可抵扣的增值税及附加-为本标的产生的其他税费】。
2.中选人的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公司代收代缴的各类税费由中选人承担,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出。
3.质量、安全、进度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与签订的施工主合同及公司的要求。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本次比选采用个人自愿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要求:
(1)有自行组建项目目标管理团队能力。
(2)经济实力: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的资金,并提供相关资产证明。
(3)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在所提供的工程业绩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重大法律纠纷。
3.拟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州发展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5号)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五、其他事项
1.比选人收到发包方就本标的相应工程款后开始拨付进度款。发包方拨付工程款以外(包括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的资金缺口均由中选申请人解决。发包方工程款未拨付前,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比选人要求支付工程款或其他款项。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发展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0-2528009、13547360251